使用高分子可提高处理能力和固体回收率;有一定臭味,动力费用高,对污泥沉降性能敏感;适用于余污泥产量不大的活性污泥法处理系统,尤其是生物除磷系统的剩余污泥。厌氧-缺氧-好氧工艺。主要为好氧去除同时兼具脱氮除磷功能。厌氧释磷,好氧摄磷除碳并同时进行硝化作用,好氧池混合液回流至缺氧池,硝酸根还原成氮气溢出,实现脱氮。工艺可去除有机物且能够脱氮除磷,在污水处理中运用普遍且工艺成熟。具有无二次污染、处理能力大运行费用低、净化效果好、能耗小等优点。主要有生物过能器、生物滴滤器、生物涤气塔、膜生物反应器及活性污泥等生物法处理有机度气的装置和工艺。
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通过环境保护宣传,使公众了解水污染的行为以及水污染产生的严重后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其次,要让公众了解自身的环境保护知情权、检举权和监督权等,以便充分行使这些权利。公众的监督和举报增加了ZD污染企业的压力,提高了环境信息的透明度,使污染企业加大了环保投入,减少废水排放量,促使城市废水得到有效治理。Z后,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曝光污染单位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通过社会媒体加强对污染单位的督促。
加强水污染FZ,改进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加强城市水污染FZ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ZD污染企业安装自动连续检测设备,规范废水排放的费用,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引进和开发新的废水处理技术,淘汰落后的水污染工艺和设备,采取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FZ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掌握污染治理技术和城市水处理的新动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水处理工艺,不断改进现有的水处理工艺,提高废水处理效率。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改善城市水污染的首要条件就是要健全法律法规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快水污染FZ法修订步伐,ZD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加大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扩大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国家和地方环境监管体制,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分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处理工艺的选择应依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要求、建设规模和可利用的水环境容量。可选用常规一级处理、化学强化一级处理、AB法前段工艺、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艺。高负荷活性污泥法等技术。污泥一般采用浓缩后厌氧消化处理,或直接浓缩脱水处理。在沉淀池中通过形成高浓度污泥层完成;费用低,在一定的性能范围内简单有效;但对污水处理工段的性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有效性受物理因素的限制,运行操作灵活性不高;一般适用于初沉污泥、化学性污泥和生物膜污泥的浓缩。